普萊德承諾建立以永續發展為目標的供應鏈,永續供應鏈管理範疇延伸至經濟與治理、環境保護及社會共融等ESG 議題,確保供應商共同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永續供應鏈之推動包含「責任供應鏈」與「綠色供應鏈」二個面向,期望建立具永續韌性的供應鏈,降低營運風險,落實永續經營。普萊德於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設置永續供應鏈的執行團隊,以推展落實永續供應鏈的目標與計畫。
普萊德制定責任供應鏈管理策略方針,訂定年度推動目標與行動。2022年首次執行以RBA行為準則架構進行稽核,2023年,主動帶領供應鏈進行碳盤查,積極全面了解供應商應對碳議題的現狀,期望透過供應鏈碳盤查,擬定供應鏈減碳目標與措施。
誠信、正直是本公司選擇供應商的首要條件,在傳統的供應鏈管理基礎加入RBA行為準則架構,制定普萊德的供應鏈行為準則,要求供應商遵循當地法律規範及普萊德的供應鏈行為準則,包含勞工權益、環保、安全衛生、道德與管理系統接納為供應商評選與稽核要件。依評核結果制定改善措施並協助供應商持續精進,期望提升責任供應鏈管理成效與降低供應鏈營運風險,建立永續成長的夥伴關係。
普萊德供應商(現貨商除外)全面簽訂「供應鏈行為準則符合性聲明書」,以確保責任供應鏈與綠色供應鏈之持續運行。供應鏈行為準則符合性聲明書簽署內容包含「供應鏈行為準則」、「綠色產品環保規範」及「負責任的礦物採購政策」。
落實在地採購政策,支持台灣在地產業發展與創新。2023年,本公司所有供應商之中,台灣廠商佔81.86%,較2022年增加3.98%;台灣在地採購金額占比69.98%,較2022年增加8.48%。
普萊德科技承諾不接受使用來自衝突礦區的金屬。衝突礦產係指產於武裝團體控制和侵犯人權情形下所開採的礦產,本公司不直接從冶煉廠或精煉廠購買原材料,而是購買零部件,要求供應商零部件須避免使用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周邊國家衝突區域及其它高風險地區出產的礦物,並遵守普萊德「負責任礦物採購政策」,以保障人權,降低供應鏈風險。
普萊德推動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確保本公司之產品符合環保節能、低碳永續,從原料到成品產出,對環境的衝擊降至最低,邁向淨零碳排。普萊德建立與供應商連結的「綠色供應鏈管理平台」,與供應商進行綠色產品、料件、碳盤查、碳足跡的共同合作,攜手供應商邁向永續的綠色供應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