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7年6月13日自願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第三屆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 稱 姓 名
召集人 陳 樹
委 員 黃心賢
委 員 張寶釵
委 員 陳春美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已於2023/02/23、2023/04/12、2023/05/09召開三次,第三屆審計委員會已於2023/08/07、2023/11/07、2023/12/19及2024/02/29召開四次,並將通過議案提交董事會討論。

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包含評估簽證會計師是否符合「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10號」之「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及依「自我利益」、「自我評估」、「辯護」、「熟悉度」及「脅迫」五大要素和「專業性」 、 「品質控管」 、 「獨立性」 、 「監督」及「創新能力」 五大構面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進行評估。2022及2023年度評估結果,業分別於2023/02/23及2024/02/29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並提報同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職 稱 姓 名 應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主任委員
陳 樹
7 7 0
委員
黃心賢
7 7 0
委員 張寶釵 7 7 0
委員 陳春美 4(註) 4(註) 0(註)

註:陳春美為第三屆新任委員,任內已開會四次。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1年6月10日設置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 第五屆薪酬委員會成員
職 稱 姓 名
召集人 張寶釵
委 員 陳 樹
委 員 黃心賢
委 員 陳春美
◾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已於2023/02/23召開一次,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已於2023/08/07、2023/12/19及2024/02/29召開三次。

職 稱 姓 名 應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主任委員
張寶釵
4 4 0
委員
陳 樹
4 4 0
委員 黃心賢 4 4 0
委員 陳春美 3(註) 3(註) 0(註)

註:陳春美為第五屆新任委員,任內已開會三次。

永續發展委員會

本公司於2020年12月22日自願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於2022年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董事會於2023年5月24日決議通過,委任第二屆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成員共五名(含四名獨立董事),其中委員會召集人許華玲具備永續發展專長,符合本委員會所需之專業能力。委員會組成、組織架構、職權及運作情形如下:

◾ 第二屆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
職 稱 姓 名
召集人 許華玲
委 員 陳 樹(獨立董事)
委 員 黃心賢(獨立董事)
委 員 張寶釵(獨立董事)
委 員 陳春美(獨立董事)
◾ 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圖
◾ 永續發展委員會職權
  • 制定企業社會責任、永續發展方向及目標,並擬定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
  • 宣導及落實公司誠信經營及風險管理等面向之相關工作。
  • 企業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之追蹤、檢視與修訂。
  • 其他經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
◾ 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情形

2020年11月4日另訂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組織規程,於2020年12月22日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委員,並由半數以上獨立董事及董事組成,正式成立委員會,於2020年12月22日開會推舉召集人。為配合國際發展趨勢,實踐永續發展之目標,將《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於2022年2月24日經董事會通過,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向董事會報告運作情形,2023年第一屆永續發展委員會已於2023/05/08召開一次,第二屆永續發展委員會於2023/12/20召開一次。

職 稱 姓 名 應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主任委員
許華玲
2 2 0
委員(獨立董事) 陳 樹 2 2 0
委員(獨立董事) 黃心賢 2 2 0
委員(獨立董事) 張寶釵 2 2 0
委員(獨立董事) 陳春美 1(註) 1(註) 0(註)

註:陳春美為第二屆新任委員,2023年任內已開會一次

◾ 2022、2023年永續發展推動小組對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執行狀況 :
董事開會日期 內 容 董事會回饋
2023/12/20
  • 112年永續發展檢視及113年永續發展計畫
2023年公司榮獲多項永續獎項肯定,顯示公司在永續各領域之健全與均衡發展,值得稱許。
2023/05/29
  • 根據永續面向,鑑別永續議題
董事會將持續督導公司永續發展運作情形,確保公司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素。
2022/12/21
  • 111年永續發展檢視及112年永續發展計畫
董事會將持續關注經營團隊所提出之「永續藍圖」、「永續治理策略」及「ESG績效與目標規劃」,監督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落實與執行狀況。
2022/02/24
  • 更名「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為「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 更名「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組織規程」及「企 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為「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及「永續發展委員會」
  • 更名「企業社會責任制度與政策」為「永續發展制度與政策」
經營團隊落實執行「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接軌國際規範,引導盡職治理,為永續發展而努力,值得稱許。
風險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於2020年12月22日自願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董事會於2023年5月24日決議通過,委任第二屆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共三名(含二名獨立董事),其中委員會召集人黃心賢具備法律專長,符合本委員會所需之專業能力。委員會組成、組織架構、職權及運作情形如下:

◾ 第二屆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
職 稱 姓 名
召集人 黃心賢(獨立董事)
委 員 張寶釵(獨立董事)
委 員 林滿足
◾ 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圖

普萊德科技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由半數以上獨立董事組成,成員共三名(含二名獨立董事),於董事會之下由相關營運單位定期彙整風險管理執行情形予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風險管理會議,並由稽核室執行風險監控,報告董事會,確保風險管理之有效性。

◾ 風險管理委員會職權
  • 審查風險管理政策與架構,定期檢討其適用性與執行效能。
  • 核定風險胃納。
  •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
  • 其他經董事會決議由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
◾ 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情形

2020年11月4日修訂風險管理委員會規章,於2020年12月22日由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委員,並由半數以上獨立董事組成,正式成立委員會,於2020年12月22日開會推舉召集人。

2022年12月21日通過將「風險管理委員會規章」更名為「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及修訂相關內容,並新增「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以強化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在營運方針及重大性原則下,根據內部控制制度界定各類風險,並依照各利害關係人關注之環境面、社會面及公司治理面之重大議題,進行風險評估。針對評估後之風險,訂定風險預防策略與作法,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狀況。

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2023年風險管理委員會於2023/04/10、2023/10/26,共計開會二次。

職 稱 姓 名 應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主任委員(獨立董事)
黃心賢
2 2 0
委員(獨立董事)
張寶釵
2 2 0
委員 林滿足 1(註) 1(註) 0(註)

註:林滿足委員為第二屆委員,2023年任內已開會一次。

◾ 2022、2023年經營團隊對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狀況 :
董事開會日期 內 容 董事會回饋
2023/11/03
  • 報告IFRS法規與趨勢
經營團隊依據IFRS永續揭露準則,訂定永續資訊揭露規劃時程,確保順暢接軌國際永續及法令趨勢。
2023/04/12
  • 報告氣候風險管理
經營團隊依據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規範(TCFD)之治理、策略、風險管理及指標與目標等四大元素,評估氣候相關之風險與機會,落實控制氣候風險管理。
2022/12/21
  • 年度風險管理執行報告
  • 更及名修訂「風險管理委員會規章」
  • 新增「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經營團隊具足風險意識,依據「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更名「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及新增「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落實控制風險管理。
2022/11/4
  • 報告資安風險管理
經營團隊依據「上市上櫃資通安全控管指引」,訂定資通安全政策及風險管理,並通過ISO27001認證,確保營運運作的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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